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(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,简称UNFCCC)是国际社会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制定的首个全球性法律框架。公约于1992年5月9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,并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(UNCED,又称“地球峰会”)上开放签署。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,标志着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作为UNFCCC的第一个补充协议,《京都议定书》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通过,旨在为发达国家设定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。该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在2008-2012年期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%。尽管美国未批准该议定书,但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均履行了减排承诺。
《巴黎协定》是UNFCCC框架下的又一重要里程碑,于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通过。该协定的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远低于2摄氏度,并努力将温度上升限制在1.5摄氏度以内。与《京都议定书》不同,《巴黎协定》要求所有国家(包括发展中国家)制定并提交国家自主贡献(NDCs),以实现全球减排目标。
UNFCCC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基本框架,明确了各国在气候治理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(CBDR)。这一原则承认发达国家在历史上对温室气体排放负有主要责任,因此要求其在减排方面发挥引领作用。
公约通过设立全球环境基金(GEF)等机制,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,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。此外,UNFCCC还推动了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和应用。
UNFCCC的签署和实施显著提高了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度。通过每年的缔约方大会(COP),各国能够分享经验、协调行动,并推动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。
UNFCCC为《京都议定书》和《巴黎协定》等后续协议提供了法律基础和谈判平台。这些协议进一步细化了减排目标和行动路径,推动了全球气候治理的深化。
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石,其历史意义在于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框架和方向。通过确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,UNFCCC不仅推动了发达国家的减排行动,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支持和机遇。随着《巴黎协定》的实施,UNFCCC继续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核心作用,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重要保障。
附件下载:
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中文版下载:
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英文版下载: